为全面准确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与退管工作的政策法规,实现便民高效的行政服务工作目标,特制定工资福利与退管工作运行规程。 一、 工作原则 1、一个窗口受理(方便群众)。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与退管工作事项都在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人事局窗口受理。窗口直接办理事项有:见习期工资;定级工资;正常晋升工资档次;晋升职务(职称)工资;自然滚动级别(保留)工资;机关三年优秀晋升保留工资;工作人员调动工作转移工资关系;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浮动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工人退休待遇审核;增加退休待遇审批;各项岗位津补贴审核;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审定;遗属困难补助审核;病事假期间待遇确定。以上各项审核事项,凡政策清楚,材料齐备,随到随办。 2、按照权限办理(分工合作)。在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人事局窗口受理后需要认定的事项交工资股办理。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辞退费核定;受处分人员的工资核定;改变工资制度类型重新确定工资;调入人员工资确定;军转干部工资套改;机关事业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发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伤残鉴定发证;事业单位提前或越级晋升工资;工龄更改和确定;因工死亡确认;新增遗属困难补助对象确认。以上各项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工资股办理后,在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人事局窗口领取。 3、坚持综合管理(层层负责制)。所有工资福利与退管工作都必须在局党组领导下进行,按照岗位职责和管理权限,实行层层负责制,确保工资福利与退管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 4、开展优质服务(争先创优)。工资福利与退管工作在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要争当服务明星,在人事局争要创先进股室,在全市同行中要有名次。 二、办事程序 1、文件传递。凡是涉及到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政策,每周一上午传递到行政服务中心人事局窗口,并将按权限受理的审批事项传递到人事局工资股,以及需加盖人事局钢印的证件拿回来盖好再送到行政服务中心人事局窗口。 2、经验交流。工资福利审核事项,要做到每月统计,月底交工资股汇总报局领导。同时,对在审核工资福利工作中遇见的特殊问题要收集汇总,提请局领导研究。 3、印章管理。工资福利和干部退休两枚公章存放在行政服务中心人事局窗口管理使用,并按印章管理的有关规定用印。 4、档案材料。凡是形成的干部职工个人的档案材料,应及时送交档案管理部门,形成的文书材料年底一次清理送交局办公室,形成的业务资料归类存工资股。 三、工作要求 1、要严格审批程序,每次办理工资审核时,必须带齐有关文件依据和原始工资卡片;凡不按办事规程要求填报表格和提供有关文件材料的,不能办理。 2、要严格把好审核关,在审批工资表册中,呈报单位应签署"符合什么条件,变动什么工资项目"等具体意见,主管部门应签署"是否属实,是否同意变动"等明确意见。同时,承办人和单位领导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要严格执行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其是,突破政策规定乱开口子。凡违反工资政策规定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4、要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对所办理审核事项进行整理归类,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00四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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